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局以其扎实的行动和显著的成效,为政府采购工作树立了新的标杆。据统计,滨州市2024年已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额高达21.3亿元,与去年同期相比,实现了令人瞩目的80.5%增长。这一数据的背后,是滨州市财政局在优化营商环境、强化政策功能、创新工作方式以及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不懈努力。
滨州市财政局紧密围绕省、市政府的营商环境重点任务,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亲自挂帅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推进工作小组,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高效推进。通过对县区工作的精准指导和协调,以及将相关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,滨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了显著提升。同时,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,简化了政府采购操作流程,严格把控公文流转,推动了框架协议采购的顺利实施。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,更为供应商创造了更加公平、透明的竞争环境,从而直接促进了政府采购合同额的大幅增长。
同时,滨州市财政局不断强化政策功能的发挥,通过出台《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紧急采购使用的通知》,有效约束了采购人的紧急采购行为,确保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公正性。2024年,全市中小微企业合同授予额高达20.03亿元,占比94.1%,充分彰显了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的强力支持。同时,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额也达到了8123万元,占比87.5%,体现了绿色采购的理念。此外,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服务,滨州市今年已帮助供应商融资1.3亿元,有效缓解了供应商的资金压力。
另外,滨州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,以提高财政监管效率。积极承担省级“揭榜挂帅”改革任务,并按时完成改革任务,报送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。同时,推行代理机构等级评价制度,通过等级评价找出代理流程中的不足和问题,引导代理机构行业逐步完善。此外,还推行了时间节点信息通知模式,自动向当事人发送通知信息、提醒信息、警告信息,提高了采购当事人的执行效率和信息公开程度。这些创新举措不仅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,也为其他地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。